地 址: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路 |
168号招商大厦东座三楼 | |
电 话: | 0755-26818028 |
0755-26818031 | |
手 机: | 138-0223-6032 |
139-2340-3209 | |
网址: | www.szxunzhan.com |
邮箱: | xunzhan888@126.com |
您现在的位置:深圳市迅展人力资源代理有限公司 > 服务之窗
深圳执行《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提示
来源:www.szxunzhan.com 发布于:2015-01-19 08:59:11 点击次数:
关于我市执行《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的温馨提示
各参保单位:
一、我市将从2015年1月起执行《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并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征收生育保险费;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二档的参保人在参加生育保险后,不再征收生育医疗保险费;
三、由于信息系统正在为即将执行的生育保险进行调整,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暂停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参保单位自助生成台账,社保所有征收窗口单位台账暂停生成,1月20日起恢复台账生成,并征收2015年1月起的生育保险费;
四、请各参保单位在社会保险费缴费账户中留存足够的金额,以免发生余额不足无法缴费的情形;
五、有关生育保险规定可登录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网站了解详细政策规定。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1月6日
上一篇:2015年深圳人才引进规则有变
下一篇:持居住证将可申请入户深圳